中共桂林市总工会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布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2日至12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总工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1:学用结合不紧密,牵头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召开市总工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向市委上报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桂林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小组请示已获批复。制定下发《桂林市总工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试点要求。组织召开了15家产改试点企业座谈会,集思广益,探索下一步试点方向。
问题2:以上率下督促指导下级党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2022年桂林市总工会机关党委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对党支部组织学习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机关党委5月份对各支部学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将党支部学习落实情况与党组织评优评先挂钩。
问题3:组织落实职工疗休养制度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疗休养相关工作人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性文件,明确重点注意事项。制定《桂林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一线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明确重点安排长期从事紧张、危险和有毒有害等工种的人员和劳动条件艰苦、劳动强度大的岗位工作人员、高技能人才以及在劳动和技能竞赛、素质提升、科技创新、技能大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工业和农业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的一线职工、新型就业人群参加疗休养活动;明确优先安排各类先进工作者(不含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参加职工疗休养;明确照顾因工负伤、从未参加过疗休养的一线职工和临近退休的一线职工;明确统筹安排在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职工;明确安排机关企事业单位合同制(聘用)职工的比例不应少于25%。
问题4:执行疫情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有偏差。
整改情况:租金减免已按市政府印发《桂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及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要求办理。
问题5: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爱心驿站”运行管理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星级创建工作的通知》,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星级创建暂行管理办法》对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爱心驿站)实行动态管理。已建成的站点全部纳入到星级创建活动中,新建站点运行一年后开展星级创建活动。对已通过验收定级的三星、二星和一星级站点,每两年进行一次复查验收。经复查验收合格的,保留相应的星级站点,达到晋升星级标准的,确认晋升为相应的星级站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下降星级或摘牌。对于未达到一星级的站点,直接予以撤销,二年内不得再申报。站点需要搬迁新建,应重新申报、验收、确认。对所有星级站点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如出现重大问题,可以随时降级或摘牌。通过各有关县区工会和环卫部门申报,经市总工会验收和自治区总工会第三方复核,全市达到三星级站点标准的32家,达到二星级站点标准的57家,达到一星级站点标准的19家,并下发了《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星级评定结果的通报》。下发《关于开展困难职工帮扶、送培创工程、户外劳动服务站点、集体协商等工作检查的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开始,对有关县(市、区)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爱心驿站)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经过对108家站点的检查,对未达到二星级标准以上的19家站点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取消了这19家站点的补助资金。
问题6:组织深入基层、企业调研少,解决制约工会创新发展的难题不够。
整改情况:根据自治区总工会调研通知要求制定了《桂林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推动职工网上思想引领和普惠服务紧密结合,推进工会工作网上网下深度融合”重点课题调研活动的通知》,按照市总工会领导分工,成立5个调研组,有关部室人员参加,重点对广西工会云平台、桂林职工微服务微信公众号的使用以及职工组织建设、技能培训、文体娱乐、宣传教育、健康管理、惠工普惠、困难帮扶等内容实现网上服务做好调研。调研所需费用列入了2022年市总工会重点课题调研活动预算并经主席办公会研究通过,明确从自治区总工会下拨的调研活动经费中列支,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调研。
问题7:协调推动县区工会队伍建设仍有欠缺。
整改情况:兴安县总工会、秀峰区总工会均已按要求配齐工会领导班子。明确规范了今后对县(市、区)总工会领导班子提名人选的考察程序,对县(市、区)提名的工会领导班子人选,市总工会先安排考察组到县(市、区)进行考察,再开党组会对人选进行讨论研究。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领导班子配备、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县(市、区)总工会换届之际,及时与县(市、区)党委沟通,协助县(市、区)党委配备、管理工会领导干部。
问题8:拓展工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不够。
整改情况:通过核查,桂林彰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月在七星区总工会成立工会组织,其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件、工会专户等没有及时完善,4月中旬已完成对其工会印章、社团法人资格证、工会专户等机构信息的更新完善;3月中旬已完成对广西兴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提名候选人的批复;桂林溢达纺织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成立工会组织。今年3月制定了《桂林市总工会关于未组建工会企业单位摸底调研方案》并下发到各县(市、区)、相关产业(系统)工会,对网约送餐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群体情况开展了摸底工作。经过与人社局对接,结合各县(市、区)、相关产业(系统)工会上报的数据,初步统计,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约有32000人,其中快递员约8000人、外卖配送员约4000人、网约车及大货车司机约6000人、物业保安家政等从业人员约14000人。截止2022年4月,在新就业形态劳动领域组建工会341家,发展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群体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会员15810人(其中:物业行业建会数17家,涵盖会员569人;货车司机群体建会数53家,涵盖会员3682人;快递员群体建会数65家,涵盖会员3073人;网约车司机群体建会数1家,涵盖会员79人;外卖配送员群体建会数8家,涵盖会员483人;房产中介员群体建会数44家,涵盖会员1247人;保安员群体建会数56家,涵盖会员1539人;护工护理员群体建会数23家,涵盖会员1244人;家政服务员群体建会数31家,涵盖会员1357人;商场信息员群体建会数44家,涵盖会员2537人)。将工会组建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总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考核。下发2022年全市新建工会组织数、涵盖单位数、新发展工会数等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目标任务,计划今年新增基层组织200个以上,新发展工会会员12000人,培训职工代表数4200人,新建立职代会制度涵盖单位数320家,新实行厂务公开涵盖单位数220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加强工会组建工作,做好美团、饿了么骑手等网约送餐员入会事宜。4月份完成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工会的组建工作,涵盖网约车司机会员300余人;物业行业工会联合会今年已完成新建会工会组织7家,发展新会员1500人。
问题9: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宣传和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制定《桂林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组织“中国梦•劳动美——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桂林工会劳模工匠宣讲活动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行业、系统)工会全年组织劳模工匠宣讲不得少于30场,市总本级计划全年5场,目前市总本级和部分县区已经启动各种形式劳模工匠宣讲活动。在市总工会网站开设劳模工匠宣传专栏,对64名近年来获得表彰的全国劳模、全国先进工作者、广西自治区劳动模范、广西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广西工匠和桂林工匠予以专版展示宣传。在《桂林日报》《桂林工会信息》上对2021年度15名桂林工匠予以专版报道,进一步发挥工匠精神的引领作用。向市委上报《桂林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桂林市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扬工作的请示》(市工报〔2022〕1号)。制定《桂林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方案》(草案),在开展桂林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扬和推荐申报2024年自治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申报202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时,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统揽,注重推荐人员结构和比例,注重覆盖面,重点关注非公企业职工、产业工人等群体,同时注重选树具有桂林特色的旅游行业、新就业形态领域人员。
问题10:动员非公企业组织职工参与劳动技能竞赛不够积极。
整改情况:出台《桂林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市工发〔2021〕17号),在推荐2022年全国、广西、桂林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时,对于未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单位和企业负责人,不予推荐。以此调动非公企业参赛积极性。制定《桂林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明确激励措施,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行业)工会、市总工会直管各基层工会(非公企业)积极申报2022年非公企业劳动和技能竞赛项目,其中,各县(市、区)总工会深入辖区非公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不少于5家。
问题11:公益性职能逐渐弱化,服务职工群众的公益性场地、阵地逐年减少。
整改情况:切实按照标准化工人文化宫建设要求,加快推进位于桂林新区的桂林市工人文化宫建设,确保服务职工群众的公益性场地得到有效保障,市发改委已经批复立项,已支付1000万元土地划拨款,目前正在做项目规划设计及建筑设计。按照市总工会对文化宫绩效考核要求,将有关内容列入考核内容,要求全年开展文艺演出不得少于24场,文艺辅导不得少于24批次,8个职工文体协会每个开展活动不得少于1次,开班培训班不得少于40次。加强对文化宫开展职工文化大讲堂、文化快车走基层、书法美术摄影比赛等活动的检查指导,今年已开办组织各类活动14场次,并做好了有关活动的新闻报道。充分发挥桂林市党群服务中心工会窗口作用,开展好服务职工群众的有关活动。完成现有工人文化宫二楼展厅调整为多功能厅,增加公益性培训教室,可用于开办健身类培训班,利用市中心娱乐综合楼的乒乓室,开展乒乓球班体育培训2个班,开课4次,培训 157人次,利用办公大楼前空地,新增太极班1个班。利用瓦窑文化宫办公楼前的一楼空地开展好元宵节的文艺演出和灯谜竞猜活动各1场。做好第一期职工文化大讲堂培训工作,在原有九大内容的基础上,增设了国画班、武术班、太极班。武术班1个班,开课3次,培训91人次;国画班2个班,开课3次,培训142人次;太极班1个班,开课3次,培训105人次。充分利用五楼大会议室,开展 “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过幸福年”的专题民族团结讲座讲座、女性丝巾服饰搭配公益讲座共2期,培训156人次。下基层开展职工文化大讲堂公益讲座,到桂林市紫竹乳胶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书法讲座1次,培训32人次;到长海机械厂进行民族舞培训2次,培训54人次;下基层开展艺术辅导,到象山区文化馆进行艺术辅导,培训18人次。
问题12: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仍有不足。
整改情况:向市总工会直管基层工会发布《桂林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2年“送法入企”职工法律维权服务的函》进行告知,筛选梳理出59家基层企业名单交给律师团,按照协议第六大项职工法律维权服务(法律顾问)的方式中的(十二)项,律师包干服务企业的约定,到嘉宸律师事务所商议开展合作事宜,落实“送法入企”具体工作细节。综合汇总2021年底各县(市、区)法援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律师坐班制实际建立情况,市总工会正式书面行文通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和律师坐班制实际建立情况。目前全市17个县(市、区)、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共29个工会法律服务律师站(点),均能落实律师坐班制度,每周固定时间安排工会律师坐班。加强对工会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使用效率指导和管理,推进“法院+工会+N”多元化解劳动争议工作,七星区总工会使用法律援助经费4.5万元用于制作“法院+工会”普法宣传用品和维权资料,与七星法院和人社部门在七星巡回法庭共同打造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室。荔浦、永福、兴安、阳朔、平乐等县(市、区)总工会、人社等部门到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七星“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室学习借鉴,准备启动建立县、区级的多元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提高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效率。叠彩区总工会联合桂林市物业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到叠彩区法院商议“法院+工会+物业行业”多元化解纠纷争议机制建设工作,市总指导由叠彩区总工会从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中支持与法院调解工作室联合建设。明确各县(市、区)建立“法院+工会+N”多元化解劳动争议工作机制,合理使用法律援助专项经费,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派驻调解员联合推进工作。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对各市2022年度的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指标,制定市总工会2022年度各县(市、区)社会联络工作具体的考评指标任务,将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情况列入考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市总工会经审、财务部门联合发文对各县(市、区)的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合理使用经费的,经请示自治区总工会同意,采取收回专项经费、通报批评等方式落实工作。
问题13: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有短板。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开展困难职工帮扶、送培创工程、户外劳动服务站点、集体协商等工作检查的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开始,对县(市、区)“送培创工程”进行检查。根据自治区总工会“送培创工程”2022年指标任务,制定我市的考核要求,并列入市总工会对各县(市、区)总工会的2022年重点工作考核。
问题14: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桂林市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规范了学习内容、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个人笔记和学习档案等相关事项。把市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内容,并与年度的评优评先挂钩。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已经完成了2021年形势研判、检查通报和工作汇报工作。重新修订了《桂林市总工会网络新闻工作办法》,严格落实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桂林职工微服务”微信公众号中“国庆活动”栏目内容已撤销链接。加强对下属单位网站的监督管理,督促下属单位修订了《桂林市职工大学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下属单位网站已整改完成,多年未更新内容的栏目已全部更新。5月份抽查了学习笔记本,并现场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问题15:一是文风会风不够扎实。二是指导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 4月1日,就加强公文管理、提高公文写作能力举办了一期《桂林市总工会文电工作提升专题培训班》。在专题培训班上,市总领导对加强文风会风提出了工作要求,督促市总工会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有关文件制度学习,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开展自查自纠,切实纠正不良工作作风,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昂的工作热情,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文风会风的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制定集体协商培训班的培训计划,视疫情防控要求确定具体时间。下发《关于开展困难职工帮扶、送培创工程、户外劳动服务站点、集体协商等工作检查的通知》,已经于2022年3月15日开始,对县(市、区)集体协商工作进行检查。根据自治区总工会2022年集体协商指标任务,制定市总工会考核指标,并列入对各县(市、区)总工会2022年重点工作考核。
问题16:对所属资产出租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所有到期及空置商铺都严格落实租金评估,招租方案审批、公开招租等规定,采用公开招租方式确定出租价格。
问题17: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能力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追回拖欠租金、物业费,剩余部分已分别向承租户发出律师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18:违规发放酬劳。
整改情况:依据《关于修订自治区总工会机关干部外出讲课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桂工办发〔2017〕14号)和《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总工会干部培训费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桂工办发〔2018〕37号)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劳模工匠宣讲酬劳标准。在厉行节约的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发放纪念品。
问题1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按要求制定《桂林市总工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严格按上级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已先后于3月30日、5月16日两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问题20:压力传导有欠缺。
整改情况:按要求对系统内重点岗位、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3月30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桂林市总工会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并下发市总工会各直属单位遵照执行,各直属单位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问题21:对上轮巡察反馈和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桂林市总工会网上工会平台建设方案》,有效推进桂林市总工会“互联网+”工会服务平台的建设。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专题研讨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思想政治工作会和述职述廉会等。出租市职工大学教学楼价格不合理的问题,桂林市总工会所属天盛公司正加强与城管监察大队联系,密切跟踪该项整改进度,抓好拆除违建落到实处。
问题22:督促落实各类整改成效不够明显;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就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工人文化宫个别党员干部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到市总工会直属企业兼职的情况,分别与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和机关党委纪委书记开展谈心谈话,督促市总工会按本次巡察整改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尽快整改到位。同时,纪检监察组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此事,协同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一科持续督促该问题完成整改。对重要岗位、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对市总工会系统内重点岗位、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了《桂林市总工会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问题23:基层党组织换届不规范、不及时;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认真;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对党员档案审核不严谨。
整改情况:机关党委和各支部分别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对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委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对党组织换届、党员发展、民主生活会召开等具体工作进行了培训。天盛公司党支部于3月31日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并对党员发展材料进行了归档整理。
问题24: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2022年2月28日,召开市总机关在职在编干部、二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桂林市直属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政策进行学习,熟悉掌握选拔任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组织党组成员强化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学习,党组在讨论和决定人事任免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3月15日召开党组会,要求根据工人文化宫、职工大学“三定”方案核定职数,下文对自聘的班子成员进行消化,解除聘用职务。3月28日,结合年度考核,到文化宫、职工大学对两个单位的领导班子配备方案开展调研,拟定初稿,待市总党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实施。
问题25:统筹谋划队伍建设不够。
整改情况:2022年3月15日制定下发《关于马文秀等同志解聘职的通知》,对聘用机关编制外人员兼任机关部室副职进行了解聘。2022年2月28日,召开市总机关在职在编干部、二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桂林市直属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政策进行学习,熟悉掌握选拔任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化,提高认可度。
问题26:执行选人用人政策和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党组成员强化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学习,党组在讨论和决定人事任免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的任免时,涉及本人与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对2020年以来开展的6名科级干部职级晋升材料按照全程纪实材料格式进行了整理归档,确保“一人一档”。制定桂林市总工会机关公务员职务任免、职级晋升工作流程图,在今后的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履行“凡提四必”,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问题27: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严。
整改情况:参照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桂林市处级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市总管理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梳理,将二层中层人员以下的证件移交各单位参照制定管理办法自行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3625658;邮箱glszxjb@guilin.gov.cn。
中共桂林市总工会党组
2022年6月15日